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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学院团员推优制度

2016-03-28 22:09:23 来源:桂林理工大学艺术学院 浏览:

    共青团组织积极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青年作党的发展对象是党对共青团提出的要求,也是共青团作为党的助手和后备军在工作中的具体体现。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院基层团支部建设,规范开展"推优入党"工作,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一、各团支部要深刻领会“推优”工作的重要意义,提高认识,加强“推优”工作的宣传力度,通过开展“推优”工作,促进对团员的思想政治教育。
    二、团组织向党组织推荐发展对象,在坚持党章规定的基本条件和标准,保证质量。
    三、“推优”工作在学院党委和团委的领导下进行。团支部经常向学生党支部汇报工作情况,征求团员对开展“推优”工作的意见、建议、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党组织对团组织推荐的发展对象,认真考察,加强培养,及时讨论研究。
    四、 重点发展对象必须具备的条件:
   (一)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入党动机端正,积极拥护并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拥护度坚持改革开放。在政治学习和组织生活以及社会实践活动中表现积极,起表率作用。以身作则,言行一致。
   (二)专业思想牢固,学习认真刻苦,学习成绩良好;积极完成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工作积极肯干,成绩显著。
   (三)作风正派,为人正直,文明礼貌,敢于批评和自我批评,能在团员中起模范带头作用。团结同学,乐于助人,集体荣誉感强,有奉献精神。
   (四)遵守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和团的纪律,无违法乱纪现象。
   (五)递交入党申请书期满3个月以上的团员。
   (六)定期向党组织书面汇报思想。
   (七)所在寝室寝风寝貌能在学院内起到带头作用。
    五、推荐重点是品学兼优、全面发展的优秀共青团员。
    六、学院团委组织部和各团支部每学期应对“推优”工作进行一次小结,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保证“推优”工作的连续性与制度化。
    七、团支部要大力开展党的基本知识和邓小平同志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的学习,针对团员青年存在的思想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予以解决,不断提高团员、青年的思想素质和理论修养。
    八、 "推优"工作的具体步骤:(团支部对具备条件的优秀团员,应及时向党组织推荐,一般每学年推荐两次,一学期一次)
   (一)团支部成员自我推荐,团支部认真进行资格审核,提出大名单,召开团员支部大会,介绍申请入党的团员情况进行民主评议(也可以召开团员大会进行民主评议),提出推荐对象;
   (二)团支部负责对支部推荐对象进行认真考察,讨论确定推荐名单,向学院团委组织部推荐;
   (三)学院团委负责对团支部推荐的对象进行培养、考察,经讨论同意后,推优对象填写《优秀团员入党推荐表》,向被推荐对象学生党支部推荐;学生党支部结合团委的推荐意见,及时讨论研究;
   (四)对被推荐的优秀团员,学院党委进一步培养、教育,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填写推荐表。

    九、 团支部在报送推荐表时,应附送支部团员大会(或支委和小组长会议)记录;在签署推荐意见时,应客观、详尽反映该同学情况,避免流于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