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本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保持仪器设备完好率,从而保障实验教学的正常进行,为教师学生开展科研科技活动提供有力支持,现制定如下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一、实验室根据相关专业教研室需求,每年向学院提交设备购置计划,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招标、采购、验收等环节。
二、建立阶段性的设备维修计划并付诸实施,不定期安排仪器设备完好率自检,并配合学院行政组织的每学期两次抽检工作。
三、实验管理教师应对所管仪器设备采取防霉、防潮、防虫措施,做好设备保养、清洁工作。做好分类编号保管。
四、实验管理教师应经常性地对所管实验室仪器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出现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并向主管领导及时汇报。
五、实验前,教师应向学生提问有关本实验的目的、内容、实验原理、方法和步骤,以及主要仪器设备的性能、规格、使用方法和实验中应注意的事项。
六、实验过程中要严格要求学生服从指导,遵守实验室的各项制度和操作规程,爱护仪器设备。实验过程中如发生故障,接线错误或操作错误,应及时指出,学生由于操作不慎或其他事故,发生仪器设备损坏、丢失等情,指导教师应及时追查原因,填写报告单并签注意见,详细写明损坏原因、损坏程度,应否赔偿、赔偿多少等,由实验技术人员报院总实验室处理。
七、每次实验结束,指导教师应逐组检查仪器设备,督促学生整理、复原,检查无误后需在仪器检查签名卡上签名验收。如发现实验中存在问题,及时告诉实验教师并向下一堂课教师说明情况,做好交接工作,离室前检查门窗、水电,以防发生事故。
八、遵守安全制度,注意实验安全,防止人身伤害和造成财产损失。
九、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物理实验教学中心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