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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学院陶艺实验室管理制度

2024-11-20 21:53:06 来源: 浏览:

      为维护良好的教学秩序,提高实验教学质量,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艺术学院陶艺实验室管理制度:

      一、进入实验室后,借用实验室人员填写《桂林理工大学开放实验室登记表》,上实验课人员填写《桂林理工大学实验教学工作记录表》,要求每次课必须认真填写。

      二、严禁携带易燃易爆、腐蚀性物品及除饮用水以外的其它食品饮料进入实验室。

      三、凡进入陶艺实验室的师生,必须认真学习各种设备使用流程及操作规范,没有学习或掌握设备使用操作流程规范的师生不得擅自使用和操作设备。

      四、学生必须根据实验指导教师的要求按时进入实验室,不迟到、不早退,未经请假不得无故旷缺实验课。

      五、实验必须在实验教师指导下按操作规程进行。具有危险性的实验必须预先拟定安全防护措施,并有实验指导教师在场监护,否则不得进行实验。

      六、实验时应严肃认真,专心细致,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节约水电和耗材。学生完成作业应现场交给任课教师,在指定位置存放。

      七、实验中不得动用与本实验无关仪器设备、材料和元件及他人的作品,未经同意不得将工具带出实验室,如需借用,需从管理员处登记借用。如有丢失或损坏(非常规耗损)按原价赔偿。

      八、没有教师陪同不得进入窑炉工作间。

      九、使用窑炉必须提前通知管理员,窑炉必须有指定的人员操作,在没有得到实验室负责人的允许下,任何人不得随意开启窑炉及相关设备,否则将承担所产生的一切后果。装窑时,须认真检查待烧作品的底部是否有釉,并清理干净残留的釉迹,以免作品粘着硼板。使用流动性大的釉,须严格按照工艺要求上釉。不按工艺要求操作,而造成釉粘着硼板, 致使硼板严重损坏的,须支付一定的赔偿费。

      十、严禁随意挪动室内设备,如确实上课需要,应提前向实验管理教师进行申请,用后恢复原貌。

      十一、本实验室为无烟区,严禁吸烟。

      十二、严禁在实验室吃零食和就餐,不得在实验室内住宿、聚餐,不得打闹喧哗。

      十三、保持实验室的清洁是每位任课教师和学生的职责。任课老师上课期间须督促学生完成教室整理和清洁工作。包括使用设备、工具的清洗,工作台面、地面的清洗,泥料的按类回收等。老师检查合格后方能下课,若不合格下次禁止在实验室上课。学生课后进行创作,须负责个人工作区域的整理和清洁工作。

      十四、实验时间终了,学生离开实验室应关闭所有有仪器设备,及时切断电源、气源,关好水龙头,经指导教师同意后方可离开实验室。

      十五、师生应遵守学院其他课堂教学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