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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学院数字化影像与后期制作仪器设备实验室管理制度

2024-11-20 21:50:16 来源: 浏览:

      为加强本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保持仪器设备完好率,从而保障实验教学的正常进行,为教师学生开展科研科技活动提供有力支持,现制定如下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一、实验室根据相关专业教研室需求,每年向学院提交设备购置计划,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招标、采购、验收等环节。

      二、建立阶段性的设备维修计划并付诸实施,不定期安排仪器设备完好率自检,并配合学院行政组织的每学期两次抽检工作。

      三、实验管理教师应对所管仪器设备采取防霉、防潮、防虫措施,做好设备保养、清洁工作。做好分类编号保管。

      四、实验管理教师应经常性地对所管实验室仪器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出现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并向主管领导及时汇报。

      五、影像仪器设备的借用手续

      (一)凡需使用实验场地、设备的相关人员必须提前三天联系实验管理教师办理相关手续,分别填写《预约申请表》、《安全承诺书》等相关表格,按照表格要求找相关人员审核签字。

      (二)实验管理教师按照预约时间安排场地与设备。借用影像设备的,要逐一登记设备编号、型号、配件,与借用人员一道完成仪器设备完好检查工作。

      (三)使用实验场地入场后,借用实验室场地人员填写《桂林理工大学开放实验室登记表》,上实验课人员填写《桂林理工大学实验教学工作记录表》,要求每次课必须认真填写。

      (四)实验结束后,对照借出登记表逐项检查设备编号、型号、配件、完好情况,并及时将仪器归位。出现仪器设备损坏丢失等现象,实验人员应及时上报,并要求借用人员修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