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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学院学生党支部党员考核评议制度

2016-03-28 22:43:10 来源:桂林理工大学艺术学院 浏览:

    党员考核评议制度:
   (一)考核范围:党支部全体党员,包括正式党员和预备党员。
   (二)考核内容:党员的思想、政治、能力、学习、生活、工作等方面。
   (三)考核结果: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及不合格四个等级。
   (四)考核细则
    1、学习考核
    学习考核包括专业学习考核和政治理论学习考核。
    专业学习考核要求:
    第一、学习成绩优秀,各科平均成绩70分以上,无挂科情况。
    第二、不旷课、学习认真刻苦,
    第三、外语成绩优良,通过国家英语三级。
    第四、每年获得奖学金。
    政治理论学习考核要求:
    第一、 坚持政治理论学习,关心时事,
    第二、 参加支部和党小组学习讨论态度认真,思想端正,发言积极。
    第三、 每学期主动向支部提交学习心得至少两篇。
    2、 工作考核
    工作要求:

      第一、工作态度认真,主动性强。
    第二、工作细致负责,及时高效率的完成各项任务。
    第二、工作细致负责,及时高效率地完成各项任务。
    第三、主动配合其他部门各项工作。
    第四、工作创新性强。
    3、生活考核
    生活考核要求:
    第一、日常言行举止得体,时刻维护党员和党的形象。
    第二、生活不铺张浪费。
    第三、个人卫生良好,并积极带头带动其他同学搞好宿舍卫生。
    第四、积极带头并努力带动其他同学参加校、院和班级各项活动。
    第五、积极、主动团结和帮助同学,努力协调好同学之间的关系,处理好相关矛盾。
    第六、感情问题认识明确,处理得当,无不良影响。
    第七、其他:及时主动缴纳党费。

   (五)实施办法
    1、组织委员具体负责各项考核。
    2、组织委员平时做好各项考核工作。
    3、组织委员自行采取合理形式进行考核。
    4、组织委员于学年末整理相关考核记录,向支部提交详细考核报告。
    5、支委会进行讨论、评议,审定党员考核结果。

   (六)处理
    支委会根据考核结果,,分别作如下处理:
    第一、考核为优秀的,呈报学院党委给予表彰,由支部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相应物质奖励。
    第二、考核不合格的,作党内通报批评,要求写反省报告,并限期予以改正;将相关情况上报学院党委。限期改正不明显或根本没有改正的,给予党纪处分。预备党员的,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