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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学院学生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制度

2016-03-29 13:06:00 来源:桂林理工大学艺术学院 浏览:

一、性质
    支部组织生活是党的组织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支部对党员进行管理教育、监督的重要形式。党章明确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和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每个党员在党的一个组织中过组织生活,是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促进党员发挥先进模范作用的一项组织保证,也是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 
二、内容
    1、对党员进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学习党的基本理论、方针政策及有关业务知识;
    2、传达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文件、指示;
    3、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处理违纪党员和不合格党员;
    4、发展党员,开展适合党员特点的各种形式的活动。
三、形式
    主要形式为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党支部委员民主生活会以及上党课、民主评议党员、评选先进党员和党组织等。
四、要求
    1、引导党员理论联系实际,认真总结自己的思想、学习、工作情况和存在的问题,检查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支部决议的情况,检查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情况,每个党员结合实际汇报阶段的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创造一种严肃认真的气氛;
    2、要坚持团结—批评—团结的方法,对同志存在的缺点和错
误,要从负责的、团结的愿望出发开展批评,以解决问题、达到团结为目的;
    3、对问题比较多的党员,采取重点剖析的方法,对有问题的党员,一定要重点地帮助,重点地进行评议,并组织党员剖析产生问题的原因;
    4、要搞好整改,做好思想工作,组织生活会后,要根据会上提出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5、党支部组织生活会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
五、会议流程
    1、组织生活会由支部书记主持,说明组织生活会的内容,提出具体要求;
    2、学习上级文件精神、党的方针政策;
    3、各出席人员就自身近期学习、工作、生活情况作总结;
    4、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5、主持人作归纳总结;
    6、其它形式的组织生活会程序(如社会调查、参加社会活动等)由支部报学生党建工作办公室批准后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