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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学院“三会一课”制度实施指导意见

2016-03-29 13:15:55 来源:桂林理工大学艺术学院 浏览:

   “三会一课”制度是党的组织生活的基本制度,是党的基层支部应该长期坚持的重要制度,是健全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的重要制度,亦是我党经过长期实践证明下,可保证党建程序正常进行、党务工作的有序开展、党员组织观念不断提升的一种行之有效的党组织生活制度。为保证我院组织生活的正常、务实进行,现结合我院各支部“三会一课”制度落实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以及我院组织生活的特点,给出以下指导意见,希望各支部结合指导意见并充分考虑支部党员情况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以保证我院党建党务工作的正常开展。

    一、支部党员大会
    1. 各支部应确保支部党员大会的去形式化,杜绝“讨论党员发展是支部党员大会永恒唯一议题”的现象。各支部应丰富会议议题,可将党建、党务、党校工作中的创新、发现、想法交支部大会集体讨论以促进我院有关工作顺利开展。
    2. 各支部应提前做好会议准备工作,确定支部大会议题内容报党委领导批示,提前给参会人员下发会议内容以保证支部党员有充分时间进行思考与准备。
    3. 教工支部党员大会可邀请党外教师共同列席,用严密的组织形式、严肃的组织纪律、丰富的组织内容影响党外教师,树立党的形象,培养他们对党的感情从而优化教工党员的发展工作。
    4. 学生支部党员大会可邀请党委领导、党员教师轮流列席,即可培养教师党员的群众意识,也可纠正学生支部大会之中的不正规流程,从学生开始规范学生党员的纪律意识、促进学生支部党员大会的流程规范化。
    5. 强调支部大会召开的流程规范性,必须保证拥有表决权的党员到场半数以上方可召开支部党员大会。
    6. 强调组织生活的纪律,不到场的支部成员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向党组织说明情况,将组织生活的考勤纳入党员年终考核指标,作为党员组织纪律性的重要参考。对于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党员进行内部通报批评。
    7. 可在每季度的支部党员大会上收取该季度的党费,避免出现拖欠党费与违规缴收的现象。
    8. 支部书记、支部委员可在年终的支部大会上进行述职,总结一年党务之中的成果、缺陷以期下一年度的支部党务工作有所依托、有所借鉴、有所反思。

    二、党支部委员会议
    1. 支部书记应给新换届的支部委员明确工作任务及工作职责以保证支部党务的正常进行。
    2. 支部委员会议的内容、决议应及时上报上级党组织并使用各种方式在全体支部成员中公布,以营造“民主和谐”的政治氛围。
    3. 进行支部委员会议之前应报请上级党组织相关领导以明确支委会工作重点。
    4. 支部委员平时应多交流多探讨,日常问题随时解决,培养同志之间的感情并将此情谊融入日常的教学、学习、生活之中。

    三、党小组会
    1. 人数过多的支部必须设立若干党小组以方便各类会议、学习、党务的安排,教工支部的党小组可按照学科设立,学生支部的党小组可按照班级设立,每个党小组须选取一名党小组组长。
    2. 党小组会的会议内容、议程必须在开会之前报支部书记审阅,会议记录必须入支部档案存档已备审查。
    3. 党小组会的召开不必拘泥,可以采取活动、交流、讨论、参观、考察等多种形式,增加同志之间的了解、培养同志之间的感情从而给提高党小组、党支部、全院党院的活力与战斗力。
    4. 党小组会应严格考勤并将个人组织生活情况、组织生活态度纳入年终考核。

    四、党课
    1. 学院二级党校可在上级党校的统一安排之外,自设学习内容,但必须保证学习内容与学校党校安排不冲突以免重复学习炒旧饭而打击同志们的学习积极性。自设内容可以时政评议、党务交流、参观考察等方式展开以丰富党课的授课内容与授课形式。
    2. 学院二级党校在应广泛征求支部意见与党员意见之后确定学习内容,确保教学质量与学习效果。
    3. 党课的设置尽量考虑到师生互动以活化学院党员的交流氛围,加深师生间同志友谊。
    4. 党校负责同志必须做到党课经费使用的透明化、公开化,党委定期对党校花销进行财务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