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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学院领导干部工作制度和行为规范准则

2016-03-29 13:32:39 来源:桂林理工大学艺术学院 浏览:

    一、基本职责
    学院干部应正确认识其在党的教育事业中的重要地位,明确自身主要职责。
    1、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委的指示、决议,调查研究有关党的组织工作方面的方针政策,提出实施党的组织路线的具体措施,经党委(党组)研究决定后,认真贯彻执行。
    2、检查督促下级党组织贯彻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领导和组织生活的情况,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并向党委作出报告。
    3、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和干部政策,做好干部管理和考察了解,合理调配和使用干部,根据党的事业的需要培训干部,提高干部队伍素质。
    4、按照年轻化、科学化和专业化的需要,在党委领导下,调整、配备、建设各级领导班子,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搞好干部交流,使领导班子精干、高效,富有战斗力。
    5、认真搞好党的基层组织的建设和整顿,搞好党员教育和党员管理,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不断提高党员质量和党组织的战斗力。
    6、负责干部统计和党员统计;管好干部档案和文书档案;按照有关规定,管理和使用好党费。
    7、受理党员、干部申诉,做好党员、干部的来信来访工作。
    8、配合党的纪委监察部门,搞好端正党风的工作。
    学院干部要按照上述主要职责,忠于职守,公道正派,甘为人梯,无私奉献,积极努力地开展工作。

     二、工作制度
    为了更加规范有序地开展学习、调研、工作和廉政建设,学院干部应共同遵守如下规章制度。
    (一)理论学习制度
    1、全体学院干部必须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令以及时事政治,学习组织工作业务知识、现代政治、经济和科学知识等,努力提高理论水平、政策水平,增强辨别是非的能力,提高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
    2、学习时间—般每周安排半天,每月的学习时间不得少于2天。
    3、学习形式以个人自学为主,集中学习为辅。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做到读与写结合,理论与实践结合。提倡学院干部勤思苦研,动笔撰文,学以致用。
    4、加强对理论学习的组织管理,学院负责人年初拟定学习计划,确定学习内容,提出学习要求。由院长、书记领导半年组织一次检查,年底总结验收,并将学习情况列为年度考核的内容之一。
   (二)调查研究制度
学院干部应围绕基层组织建设、党员教育管理、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等内容,秉承改革创新精神开展调研工作。
    1、选题拟定。
    (1)确定调研方向。学院负责人根据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紧紧围绕组织工作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确定初步调研方向。
    (2)拟定调研方案。根据初步确定的调研方向,在征求服务对象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初步方案。内容包括:调研课题、责任人、质量要求、完成时限等内容。
    (3)方案报批。调研方案报经党委研究同意后,下达给相关学院责任人。
    2、组织实施。
    (1)由学院负责人牵头,组织成立课题组,召开课题协调会议,讨论调研提纲,制定调研活动实施细则,做好责任细化分解。
    (2)课题组成员采取实地查看、问卷调查、个别走访、集体座谈等调查形式,获取原始素材。
    (3)对原始素材进行综合分析,去粗取精、去伪存真,提炼观点,形成调查报告的初步框架,确定执笔人撰写调研报告。
    3、成果转化。正式调研报告形成后,由课题组提出成果转化意见,经党委。
    确认后行文执行。具体可采取以下四种转化形式:
    (1)转化为制度政策。对经过实践检验比较成熟、切实可行的调研成果,及时研究制定出相关制度、规定、意见、通知等规范性文件,以更好地改进、规范和指导实际工作。
    (2)转化为领导决策。把调查研究中得来的材料、观点、意见、建议及时提供给部领导,为组织工作的科学决策服务。及时将有关调研成果转化为领导讲话、专题报告、工作参考、情况反映等,直接进入领导决策系统。为领导集体决策提供预案、背景资料和参考意见。
    (3)转化为宣传报道。对调研成果、特别是对转化为制度政策、工作意见和领导决策的调研成果要及时进行宣传,扩大调研成果的社会影响,促进调研成果在更大的层面、更广泛的领域发挥指导和引导作用。
    (4)转化为试点工作。根据调研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摸索的规律、得出的结论以及推行的价值,举办工作试点,通过实践进一步检验和完善调研成果,使其更具有普遍的指导意义,为在更大范围转化为决策制度提供经验积累。
   (三)请示报告制度
    1、坚持逐级、对口向上请示报告的原则。科级干部在工作中遇到有需要请示报告的问题,应随时向分管工作负责人请示报告,分管工作负责人向院长、书记请示报告,待批示后即按批示意见办理。急办事项,可越级请示报告。
    2、科级干部向学院负责人请示报告的问题,若属于需要继续上报或属于其他业务科室工作范围,则由学院负责人签送院长或书记审阅,经院长或书记审阅后,向学校负责单位报告。
    3、院长、书记对请示报告的问题应严格按有关政策和规定的口径答复,答复意见要明确具体,不能含糊其词。对请示报告的问题,能及时答复的应及时答复。如一时难以答复的,做好解释,明确答复时限。
    4、对报告内容,一般予以保密。经党委决定应予以公开的,可采取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四)信访工作制度
    1、认真登记。对来信来访者的姓名、单位、时间和反映的内容及要求要详细登记。
    2、迅速呈报。对师生书面反映的重要问题,院办要填好来信来访登记表,及时呈送学院有关领导阅批,做到重要信访不过夜。
    3、尽快答复处理。主要信访应尽快答复处理,处理报告应包括调查结果、处理意见,如属申诉个人问题,应有本人对复查处理的意见。
    4、信息反映。按季统计来信来访数量并综合分析,对组织工作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政策性的信访问题应及时抓紧反映。
    5、整理归档。对己处理的个人中诉、呈报意见、学院领导批示、结案情况等原始材料,都要纳入归档范围,每半年整理归档一次,以备查询。
    6、严肃纪律。对于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要分别情况、妥善处理。严禁把师生揭发和控告的信访材料转交给被揭发和控告的单位或个人;不得私自扣压来信。
   (五)保密工作制度
    全体学院干部要遵守组织人事工作保密纪律,自觉做到;
    (1)凡涉及未形成正式意见或虽形成意见但未公开的事项,经办人不得向外透露;
    (2)凡涉及领导班子调整、干部配备、任免、调动等事项,未正式宣布前不得外传;
    (3)党委议定的事项,参加会议的学院干部不得将会议讨论时大家发表的意见对外散步,更不能告诉有关部门位或当事人。

    三、作风规范
    工作作风和业外生活,坚决防止和纠正工作中的不正之风,使学院教学、管理、科研工作更好地为贯彻党的基本路线服务,全区干部应共同遵守以下规范。
    l、政治坚定,忠诚可靠。有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和社会主义信念,忠诚党的事业,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政治上的坚定性和敏锐性,在大是大非面前旗帜鲜明.在事关政治方向、政治原则的问题上头脑清醒,立场坚定,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维护中央、省、市、区委的权威,维护干部队伍的整体形象。
    2、恪尽职守,勤奋敬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本职工作,兢兢业业,任劳任怨,办事严谨,认真负责。对组织交办的任务,不讲价钱,不打折扣,保质保量并创造性地完成。
    3、热爱学习,积极进取。认真学理论、学业务、学政策、学相关知识,坚持理论联系实际,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和党性锻炼,不断提高思想水平、理论水平、政策水平,不断提高组织能力、工作能力和协调能力。工作高标准,严要求,不断进取,争取一流。

    五、附则
    本《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