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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学院领导接待日制度

2019-04-11 15:48:38 来源:王洪让 浏览:

    为进一步畅通学院领导与广大师生员工的联系和沟通渠道,广泛听取师生员工对学院发展改革稳定方面的意见、建议和利益诉求,不断改进工作作风,营造民主、团结、和谐的校园氛围,推动学院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制定本制度。
    一、接待原则:坚持公开透明、规范有序、沟通互动、方便群众的原则。
    二、接待对象:学院师生员工。
    三、接待日受理事项范围
    (一)学院教学科研管理、学生管理及服务保障方面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二)反映有关学院建设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事宜的问题;
    (三)学院各部门拖延不决或无力解决的问题;
    (四)师生员工维权诉求和个人信访;
    (五)亟须学院领导处理的有关问题;
    (六)其他问题的建议和意见。
    四、学院领导接待日原则上一周一次(寒暑假除外),即每周二下午14:40—16:40,由一名学院领导在现场接待前来提出建议和反映情况的人员,按规定进行处理和答复。
    五、接待实行预约登记制度。准备反映情况的人员须填写《艺术学院领导接待日预约申请表》(登录艺术学院主页-党建工作-党建制度下载),并提前三个工作日将电子表格发送至441886370@qq.com邮箱,每周学院将通过电子邮箱反馈预约安排。反映同一问题的群体可以推选代表预约访谈,代表人数一般不超过3人。
    六、来访者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依法有序反映情况和问题。
    七、学院办公室负责落实接待时间、地点和接待的领导,并及时通知预约申请人及相关单位和部门负责人参加,接待日形成的意见和结果,由学院办公室记录、督办。
    八、本制度由学院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艺术学院2017年春季学期领导接待日安排表及艺术学院领导接待日预约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