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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桂林理工大学艺术学院团委、学生会主席团选聘通知

2018-09-30 19:12:45 来源:桂林理工大学艺术学院 浏览:

    为贯彻落实团中央“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实施纲要精神,推进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加强学院学生会组织建设,进一步发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职能,培养作风优良、品学兼优、素质全面的学生干部队伍,按照《桂林理工大学艺术学院学生会章程》,艺术学院团委、学生会面向全院学生公开选聘。具体如下:
一、选聘方式
    本次换届将在艺术学院16、17级学生中选聘,选聘采取个人自荐、组织推荐,竞岗答辩(结构化面试或小组考核)、综合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欢迎广大有思想、有干劲、有责任的同学参加。
二、选聘岗位
    团委副书记:1名
    学生会主席:1名
    学生会副主席:4名
三、选聘条件
    1、品学兼优,有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奉献意识,愿意为学院学生工作做贡献,为广大师生服务;
    2、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等行为;
    3、无挂科与重修课程;
    4、获得校级以上(含校级)荣誉称号的学生优先。
四、选聘流程
    (一)填写申请表
有意报名的学生,自行填写个人信息表(见附件一),于10月8日前将电子档(例如:班级+姓名+艺术学院团委、学生会竞岗职务申请表)发送至邮箱:3330738778@qq.com
    (二)竞岗答辩
    时间:2018年10月9日(待定)
    地点:艺术学院博雅楼03326会议室
答辩要求:
竞岗答辩(5分钟)并回答提问,内容包括前期个人学习/工作情况以及对竞聘职位的认知和对竞聘成功后工作的开展规划;评委根据竞聘面试答辩情况打分,并对所有候选人进行岗位适配度测评。
    (三)考察公示
根据竞岗答辩成绩,结合在校表现,确定考察对象,院团委组建考察组,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查阅档案资料等方式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后期确定选聘名单并公示。(具体公示时间待定)
    (五)任职
    公示无异议,报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按规定程序任职。
当选的学生干部,试用期1个月,表现不合格者根据有关规定予以辞退。

共青团桂林理工大学艺术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八年五月

附件:

附件一.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