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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艺术学院2015-2016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预通知

2017-03-23 20:35:51 来源:桂林理工大学艺术学院 浏览:

    为推动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交流,及时总结推广大创项目研究成果,确保各级各类项目按期保质保量完成研究工作,根据《桂林理工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要求,学院决定近期对2016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进行结题验收。为做好项目结题验收等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及要求预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
    2016年立项但未结题项目,2015年申请延期的项目,预计于2016年4月中旬结题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二、结题验收时间:
    (一)学院组织评审答辩:2017年4月20日左右。
    (二)学校组织结题验收:学校于5月初组织专家对部分区级以上项目进行复核验收,验收方式和时间另行通知,验收结果将及时公布。
    三、结题验收相关工作
    (一)结题验收基本流程
    1 、2017年4月10日12:00前,由项目负责人向学院提交《桂林理工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报告》及附件、《项目结题验收作品简介》等材料。各项目指导教师有责任指导学生完成《结题验收报告》等材料的填报工作,并对《结题验收报告》中的内容予以审核。    
    2 、2017年4月20日左右,学院“大创项目结题验收专家工作小组”按结题工作日程表开展结题验收工作,并在专家意见栏签署意见,鼓励学院举行结题评审答辩会。 
    3 、学院“大创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对相关材料予以复核,并在结题验收报告中的学院评价意见栏签署意见。 
    4 、 2017年4月20日左右,学院组织各项目进行结题项目网上填报,填写《大创项目结题验收情况汇总表》上交学校团委。学院团委要对各项目的纸质材料予以整理、归档。
    (二)其他说明
    1、2015-2016年立项、尚未结题项目必须参与此次结题验收工作,不能在于2017年4月按时结题的,按照项目终止处理,填写《桂林理工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终止申请表》,同时,学校将停止资助并追回已划拨的经费,对应项目指导教师两年内不允许指导新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并不能取得相应的指导工作量。
    2、2016年获得立项的项目,确有特殊情况无法按期进行项目验收的请提交《延期申请表》,其他情况的请填写《项目变更表》,经签字盖章后及时提交校团委。
    联 系 人:魏凯琪 180 0773 9497
    地     址:雁山校区艺术学院教三栋事务中心
   
附件下载:附件1-桂林理工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变更申请表.doc
   
附件下载:附件2-桂林理工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申请书及相关表格.zip
   
附件下载:附件3-艺术学院2012~2015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项目汇总.xls
   
附件下载:附件4-桂林理工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延期申请表.doc
   
附件下载:附件5-结题规范要求.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