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共青团中央文件》(中青发〔2017〕3号)、《共青团桂林理工大学委员会改革实施方案》(桂理工党〔2017〕13号)等文件精神。现将从学院青年教师中选任1名担任学院兼职或挂职团委副书记,具体办法如下:
一、选聘方式
1.选任采取个人自荐、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
2.兼职或挂职团委副书记不占编制,不对应行政级别;
3.对共青团工作奉献、热爱为主,与晋升、支撑评定等暂不挂钩;
4.学院将从严选拔、从严管理,对其采取有针对性的考核办法;
5.此次公开选任,秉承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二、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团的各项政策与决议,宣传和执行团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在学院党委和上级团组织的领导下,协助学院团委副书记开展团学工作;
3.加强对青年大学生的思想政治引领以及对青年大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和践行。
三、基本条件
1.必须为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理想信念坚定,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
2.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强,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格高尚,自觉遵守团章;
3.工作本领过硬,专业基础扎实,善于创新创业,具有艰苦奋斗精神,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团结师生并在青年大学生中有较高威信。
四、聘选流程
1.报名采取个人自荐的方式,符合条件的青年教师均可报名,并填写《艺术学院公开选任团委副书记报名登记表》(见附件一)。电子版发至2256383960@qq.com;报名截止日期为4月18日,若无人报名则采取民主推荐等形式选任。
2.经资格审查后,学院团委将确定拟定人选,上报学院党委、学校团委审批并备案,聘期为一年。
联系人:张萌萌 联系电话:0773-3696928
共青团桂林理工大学艺术学院委员会
2018年3月10日
关于做好桂林理工大学艺术学院公开选聘团委副书记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