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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期末考试考风考纪的通知

2015-06-30 15:03:00 来源:桂林理工大学教务处 浏览:
各学院、教研室、班级:
    良好的考风考纪对促进学生学习积极性、主动性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对整个学校优良学风、校风的形成,起着不可低估的作用。为了进一步加强期末考试考风考纪工作,现将有关事项特别通知如下,请各单位传达到全体教师、学生,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加强考风考纪教育。各学院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教师考前动员和学生考前教育工作,强调考场纪律,严肃考风考纪。
    二、严格执行考试管理规定。考生应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和考试程序,对违反考场纪律、考试违纪、作弊的学生,学校按《桂林理工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执行。
    三、考生注意事项:
    1、考生在考前20分钟携带考试需用的文具到指定考场前等候入场,入场后按名条(座位贴)指定位置就坐,考试信号发出后,方能答卷,答卷前必须在试卷指定位置填写完整个人信息。
    2、考生迟到15分钟,不准进入考场,开考30分钟后方可交卷出场,不准在考场附近逗留和交谈。
    3、考生进入考场,必须保持安静。对试卷有疑问时,可举手询问,由监考教师当众解释,考生之间不准相互询问。
    4、考生不准夹带与考试有关的资料(书籍、笔记、小抄等)进入考场,严禁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带入考场,否则按违纪处理。
    5、不能正常参加考试的考生请在考试前办理缓考手续,没有申请缓考而不参加考试的视为旷考,不予参加正常补考。
    四、监考注意事项:
    1、学校实行交叉监考,请监考人员要严格遵守《桂林理工大学考试管理规定》,提前30分钟进入考场。一人清理考场(将考位抽屉里的各种书籍、纸张清理干净),一人粘贴考试名条(座位贴);在监考过程中要严格监考纪律,认真检查学生的有效证件(学生证或身份证),无有效证件的学生一律不准进行考试。
    2、监考教师在考前提醒学生务必将携带的各种电子通讯设备关闭并上交监考教师统一存放,如在考试过程中使用,按违纪、作弊处理。
    3、严禁私自更换监考人员;监考人员在监考过程中不许擅自离开考场或做与监考无关的事(吸烟、接听电话、翻看短信、看书报、睡觉等),一经发现按教学事件处理。监考过程中要保证一位监考人员站在讲台上,另一位监考人员巡查,如因监考不严格造成学生违纪、作弊,将追究监考人员责任。
    4、监考人员在监考过程中发现学生有违纪、作弊现象,请在考试结束后将《考场记录表》填写完整并将学生试卷、违纪作弊材料等交教务处考试管理中心。考试结束,请监考人员认真清点试卷,确保试卷数量准确后再离开考场。
    5、本次期末考试所有考场都启用标准化考场设备,请广大教师与学生严格考场纪律。
    6、天气炎热,监考工作辛苦,教务处在雁山教室管理办公室(06106)为监考老师准备了矿泉水,有需要的老师可在考试前自行领取。
    五、加大巡考、监督力度。对于考试纪律较差的考场,现场予以批评指导,责令其整改;对于不遵守监考职责、监考违纪的教师,予以批评指正,情节严重者予以通报批评,一经查实,学校将严肃处理。广大教师、学生如发现事先有预谋、有组织的考试违纪、作弊倾向可向教务处举报;举报电话:5896061、3696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