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在前期已经布置相关工作的基础上,为进一步明确工作要求,提高工作成效,切实做好专业审核评估自评报告及教学质量报告撰写工作,就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自评对象
凡近三年(截止到2013年)有招生的专业均要进行自评。
二、工作要求
1.按照学校提供的模板,在规定时间内高质量完成专业自评报告(包括专业建设与发展规划、人才培养方案定稿)及专业教学质量报告撰写工作。
2.7月8日前各专业提交完成稿到学院评建工作小组;7月9-10日各学院组织开展答辩;7月13日前定稿并提交到评建办公室(教务处)。
三、注意事项
(一)自评报告方面
1.有关数据统计时间,原则上为3年,即2012年1月1日-2014年12月31日。
2.没有毕业生的新专业,选择已有的项目进行自评。
3.卓越实验班专业不需单独提交报告,可在报告中有关项目加以描述。
4.少数专业的专业状态数据,尤其是师资队伍情况,要和学院进行协商后,报人事处审定。
5.重点专业(尤其是国家级特色专业、区级特色专业)要重点做好专业自评工作。
(二)质量报告方面
按照学校的模板撰写,重点仍是考察4个“度”,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适应度,教师和教学资源条件的保障度,教学和质量保障体系运行的有效度,学生和用人单位的满意度。
(三)人才培养方案方面
1.在第二大点“专业人才培养规格”中,要明确学生“素质”培养方面的要求。
2.在第六大点“毕业最低学分”数据后面,加上 “第二课堂6个学分”,这6个学分是单列的,不占毕业最低学分数。
3.在原来的公共必修课中,要加入“大学生心理学”这门课程,2个学分,32学时,安排在第一学期或者第二学期。
4.人才培养方案定稿务必按照教务处提供的模板来修改,课程归属单位请用新的院(部)简称。
5.因2013级人才培养方案已开始执行,课程信息如有变动,请务必用红色笔标注,以便查找和修改教务管理系统中的课程信息。
(四)专业答辩方面
1.每个专业在答辩前要准备简单PPT,专业负责人就7大项目24个要素内容进行陈述,学院组织专家组答辩评审。
2.各学院具体答辩时间地点报评建办,学校安排专人进行检查。
3.各学院答辩时要重点对报告的形式及内容进行审查,形式上要严格参照学校模板来写,不能不写或者简写某些内容;内容上该描述的要简洁明了,需要总结的应提炼深化;提交的报告要做到形式与内容统一,规范与准确相统一。
4.各学院在答辩时要重点对专业建设与发展规划进行审查;考察专业人才培养定位与学校办学定位的一致性,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适应度,专业建设规划的科学性;还需对一些专业状态数据进行评估。
5.学校将在9月中旬左右随机抽取各学院1-2个专业进行全校性答辩。
四、其他
1.有关问题咨询请打电话5891362,找李老师。
2.纸质定稿一份(教研室主任(专业负责人)和答辩组长签字确认)及电子档提交至教务处104室。
3.7月8日前报学院答辩时间及地点到教务处104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