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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丁杯”广西教育系统第三届书法篆刻作品展征稿要求及活动安排

2018-09-04 18:32:40 来源:桂林理工大学艺术学院 浏览:
    一、内容要求
    提倡与教育相关的健康向上的古今诗词、楹联、文赋等(需标出原作者及篇名,附作品释文);提倡自作诗词联赋。书写古代史文者,应注意使用权威版本,要保持内容的相对连贯、完整。
    二、形势要求
    (一)书法作品请投寄作品原件,书法不限,书法作品尺寸为6尺整张以内,且不得小于4尺对开,一律为竖式。
    (二)篆刻作品只收印屏(附释文),篆刻印屏不少于八方印,尺寸统一为四尺对开条幅。
所有作品请勿托裱,不符合尺寸要求者不予评选。
    三、征稿时间
    自即日起—2018年9月30日止,以当地邮戳为准。
    四、征稿办法
    此次展览不收评审费。全区各高校、区直中职学校可采用以校为单位报送作品,各中小学校以县(市、区)教育局为单位报送作品(市直属学校由市教育局组织报送作品);亦可作者个人投稿。每人投稿作品不能超过2件,并保持落款姓名一致。投稿术水准情况下,优先作为入展和优秀作品的条件。
5.本次展览对获奖作者将视情况进行抽查或面试,严查代笔和抄袭行为。凡经面试确认投稿作品非本人创作及抄袭他人者,取消获奖及入展资格,同时将抽查结果通报其所在学校。书写古代碑帖集字、集联,及已在公开出版物发表的古今作品,视为临摹,不予入选。
    六、展览安排
    本次展览拟于2018年年底再南宁举行,并出版作品集,邀请所有获奖作者和获奖组织奖的单位来邕参加展览开幕式及相关活动(费用由所在单位负责)。
    七、其他事项
    (一)向获得优秀奖的作者颁发获奖证书和奖品,向入展、入选的作者颁发证书。
    (二)所有入选作者均获赠本次展览作品集一册。
    (三)作品入展的教师可获准推荐加入广西教育学会书法教育专业委员会。作品获奖学生可推荐加入广西青年书法家协会。
    (四)本次本次展览证书、展览作品集,须在展览开幕后2个月之内由主办方安排寄达未到场作者。
    (五)本次展览证书、展览作品集,须在展览开幕后2个月之内由主办方安排寄达未到场作者。
    (六)对代笔和抄袭的举报长期有效。凡是发现或被举报作者代笔问题,经组委会核实,事情清楚,证据确凿,将视情节轻重,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