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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第十六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有关工作的通知

2018-09-20 18:26:14 来源:桂林理工大学艺术学院 浏览:

    为切实做好2019年第十六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工作,进一步推动我院学生学术科技活动发展和创新人才培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进度安排
    (一)请有意向参赛的团队于9月25日前提交《第十六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作品预报名表》,电子版发送到
183891074@qq.com,纸质档交到艺术学院二楼基地管委会(7号房)。
    (二)2018年9月28日—2018年11月24日,学院评审确定重点扶持作品,整合资源和力量,配套经费,组织好专业教师指导参赛团队,进一步完善参赛作品。
    (三)2018年11月24日—2018年12月7日,学院推荐项目参与校内选拔赛项目,由学校组织专家进行第一阶段评审,并给出完善和修改意见,做好作品的进一步研发和完善工作。
    (四)2018年12月7日—2019年3月8日,各团队根据第一阶段专家评审意见,进一步完善和修改作品。
    (五)2019年3月8日—2019年4月8日,举办校内选拔赛决赛,最终确定参加全区比赛作品。
    二、校内培育及激励政策
    为提升项目质量,对确定为“挑战杯”科技作品竞赛“备赛项目”的(全校30件),每项资助项目研究经费3000元;对于最终选定的国赛参赛项目,再追加项目研究经费10000元。获奖奖励办法按照学校政策另行通知。
    三、参赛对象和作品要求
    1.参赛对象:在读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不含在职研究生)都可申报作品参赛。。
    2.作品要求:(1)作品应是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等三类。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作者限本专科生。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限定在哲学、经济、社会、法律、教育、管理6个学科内。科技发明制作类分为A、B两类:A类指科技含量较高、制作投入较大的作品;B类指投入较少,且为生产技术或社会生活带来便利的小发明、小制作等。(2)作品完成时间应在2017年7月1日以后。毕业设计、课程设计(论文)、学年论文、学位论文、国际竞赛获奖作品、国家级奖励成果(含“挑战杯”竞赛主办单位参与组织的其它全国性竞赛获奖作品)不在申报之列。
    3.作品类别:申报参赛的作品须从实际出发,侧重解决社会生产生活中的具体问题。申报类别分为以下三类:
    (1)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参赛对象限本科生,作品分类如下:
    A.机械与控制(包括机械、仪器仪表、自动化控制、工程、交通、建筑等);
    B.信息技术(包括计算机、电信、通讯、电子等);
    C.数理(包括数学、物理、地球与空间科学等);
    D.生命科学(包括生物、农学、药学、医学、健康、卫生、食品等);
    E.能源化工(包括能源、材料、石油、化学、化工、生态、环保等。
    (2)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作品所属领域限定在哲学、经济、社会、法律、教育、管理六个学科内。
    (3)科技发明制作类。科技发明制作类分为A、B两类:A类指科技含量较高、制作投入较大的作品;B类指投入较少,且为生产技术或社会生活带来便利的小发明、小制作等。作品分类同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A—E类。
    4.评判标准:以作品的科学性、先进性、现实意义为基本的评判标准,按作品类别和学历层次分别评审。 

    负责教师:张萌萌、曹权玺
    联系电话:0773-3696928
    负责学生:刘欢欢
    联系电话:15878399920

艺术学院“挑战杯”竞赛
 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9月20日

 

附件:

第十六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作品预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