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学院
当前位置:  首页>> 赛事公告>> 正文

2016第八届中国(常熟)休闲装设计精英大奖赛征稿启事

2016-01-10 14:18:44 来源:艺术学院 浏览:

一、主题
    《时 间  TIME》
    历史的起源、时代的更迭、万物的变迁…… 都在时间的画卷中隽永而瑰丽,在时间的律动中,演变出多样的艺术灵感与艺术形态。包罗万象的世间百态与艺术创作都植根于时间的变换与时光的演绎,呈现出多元立体之势。
    纺织服装产业升级与革新之路,也将以时间为转折和契机,与时俱进谋发展、万象更新创生机,在行业新常态发展的形势下,寻求更大的突破与发展。本届大赛以时间为主题,以变化即永恒为主线,遵循时间与过去、现在、将来的辩证发展,以开阔的视角与创新的思维,将时间的概念融入服饰创作,呈现时光与艺术的交互共生。
二、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 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
    主办单位: 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流通分会 / 中国服装协会
    承办单位:《纺织服装周刊》杂志社 / 江苏常熟服装城集团有限公司
三、报名投稿时间:2015年12月1日—2016年3月20日
    作品效果图上交截止日期:2016年3月20日(以邮发地邮戳为准,不支持到付)初赛评审:2016年3月下旬
    成衣制作:2016年3月下旬—2016年5月7日
    总决赛暨颁奖典礼:2016年5月
四、奖项设置
    金奖1名,奖金20万元
    银奖1名,奖金10万元
    铜奖1名,奖金5万元
    优秀奖10名,奖金0.5万元/人
    最佳工艺制作奖1名,奖金2万元
    最佳面料运用奖1名,奖金2万元
    最佳服饰搭配奖1名,奖金2万元(以上所有奖金金额均为税前,个人所得税由主办单位代缴)
    备注:全部获奖选手将获得奖金、证书。
五、作品要求
    ■每组参赛作品由五套服装组成,男、女装不限,可男女装搭配于同一系列,有整体感,符合大赛设计主题及宗旨。
    ■参赛作品注重原创,有鲜明的时尚感,注重创意与实用的结合;
    ■参赛作品设计手法、制作工艺、运用材料、配饰不限,注重整体搭配,包括鞋帽、皮带、挎包、配饰等;
    ■本次大赛参赛作品,要求注重从设计理念、文化、材料、色彩、工艺等方面体现出对“时间 Time”的创新诠释与艺术创作,以独特的视角重塑对时间的认识、突破时间的局限,力求服饰创意与精巧构思的完美融合。
六、参赛指南
    ■报名参赛选手,年龄要求在18岁(1997年1月1日以前出生)至45岁(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性别、学历、国籍、民族不限。国内外专业服装设计师、专业院校师生均可参赛。每组参赛作品限报参赛选手一名。
    ■ 参赛者须提供下列相关文件:
    1.彩色效果图:尺寸为27cm×40cm,效果图左上方标明作品名称,右下方贴不小于4cm×4cm面料小样,背面右下角铅笔注明本人姓名、作品名称;
    2.款式结构图:包含每款服装结构图或工艺制作图,设计主题说明和设计构思;
    3.大赛报名表:报名表单独打印,切勿粘在效果图背面,附本人彩色照片一张;
    4.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一份。
    ■ 所有参赛者所填写的资料(包含个人信息)须真实有效,如提供虚假材料,将取消其比赛资格。
    ■ 参赛作品须为本人原创设计及未公开发表的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如有违反将通过媒体向社会公示并取消参赛资格。
    ■ 入围选手名单和效果图,决赛获奖选手名单、作品将由《纺织服装周刊》等行业权威媒体进行公示。
    ■ 入围选手须根据大赛组委会的日程安排出席彩排、颁奖及相关宣传活动。
    ■ 所有参赛效果图作品一律不予退还,请自留底稿;入围决赛成衣所有权归组委会及冠名商所有。
    ■ 组委会有权对所有参赛作品进行宣传、品牌植入、出版发行、演出及组织相关活动使用,并以任何形式使用有关图片及影像,无须支付任何版权费。
    ■ 本次大赛最终解释权归第八届中国(常熟)休闲装设计精英大奖赛组委会。
    赛事作品要求、大赛参赛指南及选手报名表请详见:
《纺织服装周刊》官网:http://www.taweekly.com/
中国纺织经济信息网:http://www.ctei.cn/
最新赛事资讯请关注:
《纺织服装周刊》官方微博:http://weibo.com/taweekly
《纺织服装周刊》官方微信:fzfzzk
中国(常熟)休闲装设计精英大奖赛微信: U Are Next就是你(新锐设计师联盟)
咨询电话:王振宇010-8587 2122;张玲 010-8587 2117
快递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中路39号华业国际中心B座201-2室
《纺织服装周刊》杂志社 中国(常熟)休闲装设计精英大奖赛组委会 收
邮编:100025

(转自:http://www.eeff.net/topic-10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