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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关于举办学校2016年大学生创业挑战赛的通知

2016-03-03 09:22:58 来源:王威 浏览:

院各单位、各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激发我校学生创新创业热情,提高大学生创业实践能力,培养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力军,展示我校创新创业教育成果,整合现有各类大学生创业竞赛平台,选拔培育优秀大学生创业项目参加“创青春”、“互联网+”等各级各类创业竞赛,推动创新创业项目孵化落地。经研究,决定举办学校2016大学生创业挑战赛,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大赛时间
    2016年1月至4月
二、大赛组织机构
    成立由学校分管学生工作、教学工作的校领导担任组长,校团委、教务处以及各学院分管教学副院长、团委书记等组成的大赛组委会,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校团委。
三、赛事内容
    本届大赛下设两项主体赛事:2016年“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校内选拔赛(以下简称“创青春”)和2016年第二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内选拔赛(以下简称“互联网+”)。
(一)2016年“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校内选拔赛
    “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校内选拔赛主要参考《“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章程》(附件1),大赛下设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即“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创业实践挑战赛、公益创业赛等3项主体赛事。
(二)2016年第二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内选拔赛
    “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校内选拔主要参考《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参赛指南》(附件2),参赛项目要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行业产业紧密结合,培育产生基于互联网的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以及推动互联网与教育、医疗、社区等深度融合的公共服务创新。
四、工作进度安排
(一)2016年1月上旬,宣传动员阶段。

    公布挑战赛方案、发布竞赛通知,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各学院根据各自学科特点及近年来学生创新创业工作成果,广泛发掘,积极组织申报。
(二)2016年1月中旬--2016年4月中旬,学院选拔推荐阶段。

    各学院做好作品的进一步研发和完善工作,对报名参赛作品进行选拔,推荐作品参加学校总决赛。(学院暂定2016年3月15日收集参赛作品,随后进行专家评审及后期完善工作)
(三)2016年4月中旬--2016年4月下旬,学校总决赛阶段。

    学校开展校内总决赛,组织校内外相关领域的专家对作品进行评审并提出意见,选拔并推荐优秀作品参加区赛。
五、奖励措施
    学校将设立特、一、二、三等奖,推荐优秀作品参加各级各类创业竞赛。并将按照相关要求,对参赛学生和指导教师给予奖励,奖励办法参照国家、自治区和学校相关政策另行下发。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在当前“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时代背景下,举办学校2016大学生创业挑战赛是推进我校创新创业工作的有力举措。各学院要成立相关的组织协调机构,做好竞赛组织的宣传发动、项目选拔、团队组建、评审推荐以及指导教师团队配备、开放资料室和实验室等有关工作。
    (二)认真组织,确保实效。广泛宣传、深入发掘优秀的创业团队及创业人才;积极动员广大教师依托专业优势吸纳优秀学生组建团队,切实做好参赛团队的指导工作,为学生参加创业大赛创造良好的环境和平台。
    各团队于2016年3月15日前报送参加学校总决赛的所有材料报送至院团委委,电子材料发送团委邮箱:894936017@qq.com
    联系人:王威,电话:18777399866。

附件:附件.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