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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艺魂”全国艺术成果展演大作品征稿的通知

2021-05-03 20:45:02 来源: 浏览: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近代以来中华民族最伟大的梦想。”每个中国人都是中国梦的参与者、创造者。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共中央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意见》精神,展示我院艺术教育的丰硕成果,营造健康高雅的艺术教育大环境,推进艺术教育改革发展的优势和作用。艺术设计学院近期积极组织全院师生参与由中央电视台和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健康体育发展中心举办的“国培计划-国艺魂”全国艺术成果展演。  
一、活动宗旨
  本次活动旨在繁荣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艺事业、让中国精神成为社会主义文艺的灵魂。通过艺术成果展现爱国,奋斗,创新,奉献的精神, 鼓励和引导参与文艺创作的文化活动,在实现中国梦的生动实践中放飞青春梦想,在不懈奋斗中书写新时代华章。
二、作品征集范围
  在校本科生、研究生。
三、活动原则
  以爱国主义为基础,坚持公平公正、自愿参与的原则。
四、征集题材
  征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形式:
  1、文学类:诗歌、散文、纪实等;
  2、艺术类:绘画、书法、摄影、设计、篆刻等;
  3、艺术表演类:声乐、器乐、舞蹈、戏剧、朗诵等;
  4、视频类:纪录片、微电影、短视频、Vlog、VR、航拍、动画等;
  5、手工艺类:雕塑、印染、织锦、陶瓷、刺绣等。
五、报送须知
  1、作品内容健康、积极向上,传播社会正能量。种类、形式不限,均以作品电子版形式投稿,投稿作品以“姓名+作品名”命名并连同报送表格一起于6月20日前汇总至教研室。学院将组织相关专业教师对参赛作品进行评选,入选作品由学院统一组织提交上报。
  2、投稿者应对作品拥有完整的著作权,并保证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否则,一切后果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3、主办方对征集作品公开发表、制作推广、编辑出版、新闻宣传、展览展示等,不予支付作者稿酬,作者享有署名权。
  4、凡投稿者,即视为已同意本通知所有规定,主办方保留对各项条款的最终解释权。